本章导读
这一条把致良知讲到事事物物上。
读这一章,重点看:良知不是藏在心里,而是要落实到每件事上。
口诀原文
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,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。吾心之良知,即所谓天理也。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,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。致吾心之良知者,致知也;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,格物也。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。
如果像我所说的致知格物,就是把吾心的良知推致到事事物物上去。吾心的良知,就是所谓的天理。把吾心良知的天理推致到事事物物上,那么事事物物就都能各得其理了。推致吾心的良知,就是致知;事事物物都各得其理,就是格物。这是把心与理合而为一了。
—— 《传习录》
我的解读
“致吾心良知于事事物物”说明良知必须进入具体对象,不能停留在内心感动。对父母的关心要变成合宜照料,对同事的尊重要变成真实协作,对公共责任要变成可检验的行动。
“事事物物皆得其理”也意味着好意不够。每件事有自己的事实、角色和方法,需要学习对象真正需要什么,并把事情办到恰当结果;只凭主观热心,可能仍让他人与事情失其所。
致知与格物在这里合为一体:内心的良知被推致出来,是致知;事情因而得到合宜处理,是格物。判断功夫是否完成,既看心有没有自欺,也看人和事是否真的得到应有的安顿。
回到自己身上
读完这一条,问自己三个小问题:
- 我今天最需要在哪件事上致良知?
- 这件事如果让良知作主,会怎么处理?
- 我能不能把心里的明白落实成一个行动?